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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4市40余人被查处,1厅级干部被检方移送审查起诉!

发布时间:2017-06-23  来源:河北发布  字体大小[ ]

  唐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王洪仁涉嫌受贿案移送审查起诉

  日前,河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常委、副总经理王洪仁涉嫌受贿犯罪一案,由唐山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

  廊坊

  廊坊霸州市检察院近日对外公布↓↓

  日前,霸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玩忽职守罪对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胜芳分局工作人员张伟、朱志峰立案侦查并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廊坊市通报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日前,廊坊市纪委监察局将五一、端午期间查处的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进行通报曝光,这8起典型案件分别是:

  1.永清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王文书,自2012年7月从永清县法院调任县委政法委后,以借用为名,长期占用县法院一辆帕萨特轿车,该车费用由县委政法委负担,直至2015年12月退还。王文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安次区残联理事长、党组书记孙永和,于2016年9月至12月期间,个人决定,两次用工会经费购买慰问品发放给非工会会员。孙永和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3.广阳区支油办主任曹文江,违规发放补贴,2015年度、2016年度为两名临时工以精神文明奖的形式发放奖金2万元。曹文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大城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刑警大队大队长刘伟,2017年3月在接待上级到大城县协助办案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超标准进行公务接待。刘伟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5.三河市公安局李旗庄派出所所长张少东,办公用房面积超标。张少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香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报建中心节能办工作人员张革军,利用职务上的影响,弄虚作假,获取开发商额外购房优惠。先后四次接受节能企业组织的旅游活动,并由企业担负其旅游费用约8000元。张革军受到行政撤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霸州市发改委重点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苗宏伟,违反公车使用规定,2017年5月13日使用单位公务用车接送同事孩子回家。苗宏伟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8.文安县德归镇文教室校长李春平,2017年5月为其子举行婚宴时,违反党员干部操办婚庆事宜报备内容,存在分期、分批宴请且收受镇政府工作人员礼金。李春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廊坊纪检监察网近日对外公布↓↓

  1.霸州市岔河集乡曹庄村原党支部书记段云川挪用资金问题

  2011年8月,段云川擅自决定将曹庄村50亩土地转让给企业使用,收取转让费500万元,并挪作它用,时间长达2年10个月。2014年,段云川在被有关单位调查期间,安排人员编造虚假会议记录,签订虚假土地出租合同,并将500万元转回村委会账户,待调查结束后,再次将450万元分两次挪用。段云川因涉嫌挪用资金罪,被司法机关批准逮捕,其侵占企业2972.64平方米土地、向机动车检测站索要25万元钱款等问题涉嫌犯罪,一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霸州市岔河集乡副乡长高巍,审核把关不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霸州市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政策把握错误,给国家造成税款损失17.76万元,曹智慧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降低其退休费待遇,杨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时任曹庄村报账员段云勇,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广阳区小廊坊社区居委会原党支部书记兼居委会主任王玉芝等人骗取拆迁补偿款问题

  2011年3月,在小廊坊居委会部分村址拆迁改造过程中,王玉芝故意隐瞒事实,通过使用无效土地租赁合同与某房地产公司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与他人共同骗取拆迁补偿款470余万元。2013年2月,王玉芝擅自安排将集体资金5万元借给他人,时间长达49个月。王玉芝因涉嫌诈骗罪、挪用资金罪被司法机关批准逮捕,3名相关人员因涉嫌诈骗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解放道办事处前后任6名负责人、6名分包干部未对辖区居委会落实“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致使小廊坊居委会信访问题突出,造成集体财产损失和严重不良社会影响,李萍、窦法良、张晓波、吴宝山、董亚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胡汝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李书伟被诫勉谈话,高健、张彦坡、霍国栋、石金爽、潘庆生被批评教育。

  3.大厂县夏垫镇原党委书记、镇长海兴中违规设置账外资金问题

  海兴中在任大厂县夏垫镇党委书记、镇长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通过虚开发票套取财政拨款、拉取或收受赞助费的方式,设置账外资金152万余元,全部用于单位支出。2009年套取计生服务站工程款29万余元,其中5万元支付给大厂县计生局,剩余24万余元设为账外资金;2011年至2012年,套取三北防护林植树造林工程款50万余元,其中22万元支付给大厂县农业局,剩余28万余元设为账外资金;2012年,以夏垫镇政府名义拉取、收受相关企业和人员赞助费100万元,全部设为账外资金。海兴中具有主动交代的情节,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大厂县计生局、农业局、夏垫镇共10名相关人员违规设置账外资金,不认真履职,铁金、张少杰、孙福松、王广志、杨广军、门立东、马建军、吴少松、崔佳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张春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唐山

  唐山市滦南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对殷兆军立案侦查

  日前,唐山市滦南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唐山市滦南县环保局副局长殷兆军(乡科级副职)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衡水

  饶阳县通报2起基层“微腐败”典型案例

  1、东里满乡政府职工、西沿湾村原党支部书记周建强,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张建秋骗取国家扶贫补贴资金问题。2015年2月,周建强、张建秋和非贫困户张青柳三人商定,由张青柳以贫困  户的名义申请建大棚扶贫补贴共计15000元,周建强、张建秋、张青柳三人各分得5000元。2017年6月,周建强、张建秋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2、留楚乡长安村党支部书记曹铁宗违反廉洁纪律、工作失职问题。2007年至2013年,曹铁宗承包村集体土地,未及时交纳承包费;该村协助乡政府开展低保核查工作期间,工作不认真,造成不符合低保政策的村民享受低保待遇,曹铁宗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7年6月,曹铁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饶阳纪委)

  衡水武强县通报4起基层“微腐败”典型案例↓↓1、周窝镇旧城村原党支部书记贾玉成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问题。贾玉成任职期间,2011年,扣留群众石油物探打眼补偿款2840元用于村务支出;2013年,将村集体卖树款15000元未记入村财务帐,直接用于村务支出。2017年5月,贾玉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街关镇西刘庄村党支部书记刘大成违反廉洁纪律问题。2014年,刘大成弄虚作假为其亲戚多申领危房改造补助金3180元。2017年5月,刘大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周窝镇郑厂村党支部书记杨风金违反廉洁纪律、工作纪律问题。杨风金任职期间,2014年,在修建广场人工费中列支本人工资600元;同年,收取村委会办公室房租6000元未记入村财务帐,直  接用于村务支出。2017年5月,杨风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豆村乡谷村党支部书记封振怀违反工作纪律、侵占集体利益问题。2009年至2013年,封振怀收取土地承包费、打井集资款共计87712元未记入村财务账,直接用于村务支出。2017年6月,封振怀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邢台

  邢台临城县检察院近日对外公布↓↓

  近日,临城县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临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涉嫌单位受贿罪立案侦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出处|综合自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廊坊市纪委、衡水市纪委、唐山市人民检察院、河北日报等

  编辑|光辉

中国法纪网摘编 任薏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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